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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天】

早餐是烤鸟。

阿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回了几只鸟,鸟不拔毛,而是先剖开鸟肚子,除去内脏,清洗过后,里面塞进一把香茅草、盐、几个浆果,然后用湿泥巴裹住,埋在火堆里焖烤。

涂莉莉走到溪边梳洗。卷起牛仔裤腿,脱了帆布鞋,下到水里,洗脸洗手,洗洗脚,用压缩毛巾擦干脸上的水。没有牙刷,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来当牙刷的,青果子洗干净外皮,啃上几口,咀嚼十几分钟,将果皮渣吐掉。这是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看到的,年轻士兵参观过细菌部队后,长官要他们咀嚼苹果,不要咽下,而是吐掉,后来她查了资料,说苹果中的有机酸能够清除大部分口腔细菌,不过得细嚼。她现在没有苹果,但青果子口感有点像苹果,就用来代替吧,总比什么措施都没有的好。

阿鸿昨天就见过她吃青果子又吐掉,今天再看,就叽里呱啦的问她为什么不吃掉。这个她现在还解释不了,只好不解释了。

她上了岸,穿好帆布鞋。

平时她只有冬天才穿袜子,夏天一般穿凉鞋,因为是去山区溶洞,温度偏低,所以这次是穿了帆布鞋,但没有穿袜子。阿鸿也没有穿袜子,所以原始人还没有发明袜子。

阿鸿对她招招手,从火堆里扒出一个泥团团,用树枝敲碎了,顿时一股肉香冒了出来。

鸟的个头不大,也就跟鹌鹑差不多大小,有的还没有鹌鹑大。泥巴带走了鸟羽毛。阿鸿一共扒出6个泥团,涂莉莉吃了两只鸟,阿鸿吃了四只鸟。

扒出泥团后,阿鸿没有往火堆里扔树枝,而是在火堆底下灰烬较多的地方扔进去十几个小泥团。涂莉莉想了一下,猜那应该是鸟蛋。

果然,不到十分钟,阿鸿便用树枝将小泥团都拨了出来,放那儿凉了几分钟,敲开泥团,很灵巧的剥出鸟蛋,递给她。

鸟蛋还有些烫手,她用矿泉水瓶里的水湃了一下鸟蛋,这才剥壳。

热乎乎香喷喷的鸟蛋,不用盐也是美味。

阿鸿见她喜欢吃鸟蛋,喜不自胜,将鸟蛋全都给她吃了。

“好吃吗?”

他问。

“好吃。”

她点头。

“明天,吃——”他叽里咕噜说了几个音。

她估摸着应该是“鸟蛋”,鸟蛋是统称,似乎这时候他们也不可能将鸟的品种分的很细,所以“鸟蛋”一词肯定用来称呼所有品种的鸟蛋。她拿出笔记本,记下来。

“明天,吃鸟蛋。”

她用他的语言说了一句。

阿鸿笑着连连点头。

*

昨天、今天、明天,他们关于时间的概念就这么简单,没有“后天”这个词,再远的时间,就用数字和昼夜来计量,比如,2个白天,3个夜晚这样;有季节的概念,但没有“年”的概念;食物方面,还没有开始驯化粮食物,但知道有些植物结的种子是能吃的;采集方面,其实不仅是女人的工,男人也要做,毕竟也不是每天都出去打猎的。

部落传统,男孩子过了14个冬天之后,就要跟着出去打猎,兔子这种小动物不算成绩,至少要抓到或杀死一头鹿才算成绩,每杀死一头大动物,鱼婆就会在猎人左上臂上纹上一道笔画,这是战士的象征;要是猎到了狼、熊、虎这种大型猛兽,就可以在脸上纹身,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花纹,这样出门在外,其他部落的猎人一看脸就知道对方是个猛人、狠人。

阿鸿很遗憾的说,他到现在只杀过两头狼,还没有杀过熊和虎。他给涂莉莉看他脸上的纹身——那两道纹身之前她一直以为是颜料,在左耳旁边,倒不难看,也没有破坏他的面相。他还说,部落首领是个狠人,杀过熊和虎,所以可以在额头纹身,眼睛下面颧骨那儿也有纹身。

光是听着就觉得很疼!

*

继续走路,继续学习新词。

狼、熊、虎的发音她都记下来了,阿鸿很会学动物叫声,说到“狼”,就狼嚎几声,她便很容易就懂了;阿鸿之后便以此类推,要是说到什么新动物她听不懂,他就学上几声动物叫声。

笔记本上注音的新单词增长飞快,再加上几个动词,代词你我他,语言不够手势凑,简单交流初步达成。

问他还要走多久,他想了好一会儿,才说,再走2个白天,再在外面睡两个晚上,就能到了。要是他自己走,明天下午就能到。

她算了一下,部落距离她原本打算的根据地巨石大概是6天的路程,因为她故意走的慢,这4天的路程其实应该只用3天半就能走完的,所以重新校正的时间应该是5天半;猎人们脚程快,只用4天或4天半就能走到巨石那儿。这个距离果然是太近了,很不安全。

她可以将巨石当成中转站,如果能在部落安全度过冬天,等到春天——等等!现在还是夏天!这是不是意味着,部落还没有开始迁徙?

“迁徙”这个概念阿鸿不能理解,但问题经过简化之后,他听明白了,说他们会在储存了足够的食物之后,走很长一段路,去温暖一点的南方,重点是,南方有山,山里有狼和虎。

先把狼和虎放在一边,涂莉莉问他大概多久之后会去南方,路上要走多久,这可把阿鸿难住了!

问来问去他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走,只说等到很多树开始大量掉树叶就得走了。路上要走多久?这个更说不清楚了,为什么要知道需要走多少个白天呢?总之是很多个白天就对了。

这倒不是阿鸿智力不够,原始时代确实也没必要所有人都知道具体的时间,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只需要听首领和鱼婆的指挥就行了,就连首领也得听鱼婆的,因为鱼婆年纪最大,懂的最多。鱼婆决定哪一天离开,还会为他们治疗伤病,所有的人都很敬畏鱼婆。

涂莉莉琢磨着,鱼婆大概相当于祭司的角色,也可能是巫医,有人考据上古时期巫祝其实都是女性,担负祭祀与医生的职责。“巫”原本只有女性,后来有了男巫,称“觋”。从语义上来分析,如果“巫”一开始只是男性专属,那么当女巫出现的时候,必定会专门为女巫创造新字,就像英文中原本第三人称代词是“he”,为了女性专门造出了新词“she”;中文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原本都是“他”,直到五四时期新青年引入国外著,为了跟英文配套,才造出了新字“她”,以对应英文中的“she”。

所以首领负责出力气的活,鱼婆负责动脑子的技术活?大概是这样的。

首领都未必有精确的时间观念,但鱼婆一定有个日历什么的。也不用很精确,甚至不一定有“月”的概念,但应该有一个用十进制计算日期的方法。

或许她可以跟鱼婆讨论一下计时方法?对了,她还会制日晷,要是慢慢想慢慢做,还可以做出晚上用的水漏,水漏跟沙漏的原理是一样的,都是单位时间内滴完内容物,沙漏是沙,水漏是水,材质不同而已。

她渐渐的有了努力方向。

原始时代么,讲什么文化水平艺术修养那都是虚的,简单直接的,就是讲日常生活技能。,男人打猎、干粗活体力活,女人采集、带孩子生孩子,一个部落里男女人口数量应该大致相等,男人稍多一些,这是因为需要有强壮的男人保护部落。自然出生率也是男孩稍多,大概是11个男婴比10个女婴这样的比例。一个150人左右的小部落大概有60到70个女人,80多个男人,女孩长大了会离开部落,到附近的部落寻找合适的孩子他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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