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魂穿怂包,但杀疯了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顶点中文网ddzww.com
“我要那块大的。”
春兰轻声提醒,“快到午膳了,小姐少吃些。”
晋姝眯着眼睛,鼓着腮帮子,咀嚼口中的糕点,含糊回答,“知道了。”
她在院里养了三天的伤,到了第四天,晋天缘把她叫到书房。
古朴肃穆的房间内,晋姝刚进门,温润醇厚的香气扑面而来,瞬间将她包围,不刺鼻,格外醒神。
便宜老爹作为家道中落的寒酸秀才,身上却没有半分读书人的清高,反倒极为迂腐,生怕被世家同僚瞧不起。
不仅时刻注重府内规矩风气,还附庸风雅,把书房内所有的桌椅书架一律换成紫檀木的。
晋姝关上门,绕过镶嵌云母片的屏风,走至内室。
管家站在一旁随时待命,一个小厮正低头磨墨,墨质坚细,色黑如漆,不似凡品。
晋天缘站在书桌前,手执紫毫笔,在洁白细密的宣纸上挥洒。
笔头取自秋冬宣州野兔的背毛,紫豪之价如金贵……
书房看似简单陈旧,实则处处都是金贵的物件。
一个出身寒微的礼部尚书,所用之物却堪比皇亲国戚,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钱。
晋姝俯身行礼后,晋天缘收起毛笔,让晋姝上前,评价他写的字。
晋姝瞥了一眼,白纸上呈现“两袖清风”四个大字。
便宜老爹既然能高中状元,他的字迹自然是一等一的好,她收回视线,看向晋天缘,对上他审视的目光,晋姝佯装不好意思地说,“爹爹,我不认字,但这个字很好看。”
她伸出手指,指着“清”字。
可能是因为没有外人在场,晋天缘难得的没有怪罪她,反而笑说,“缘由呢?”
晋姝眼神诚恳,“这个字的边边角角最多。”
晋天缘将纸交给小厮,让他收起来,待小厮走后,他才坐在宽大的檀木椅子上,轻笑道,“改日再为你请个私塾先生,专门为阿姝授课可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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