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腾腾的芝麻元宵上桌。
“尝尝,这也算是我们招牌。”风华拿过勺舀了一颗,细心的吹了吹,喂到子桑越嘴边:“喏。”
“这么多人在。”
“没关系啊,这又不是南山,不会有人说咱们的,张嘴。”
子桑越垂下眼不敢去看风华,不过还是乖乖地张开了嘴。皮儿很薄,不黏。咬开,芝麻香溢了满口。甜而不腻,里面还有花生的酥香。
“喜欢吗?”
“嗯。”
“喜欢就好,那就多吃点,我去帮掌柜的干活,正好让他歇歇,你先吃,不用管我。”风华拍了拍子桑越的头,然后把掌柜的换过来,自己端着盘子挨桌上菜去了。忙里忙外完全驾驭得住,有催菜的应付得很好,遇到点菜的就开启三寸不烂之舌模式,从北边的白斩鸡说到南边的酸菜鱼不带打磕巴。他对客人的笑也是真诚的笑,而非令人尴尬的陪笑。
总之真有少当家的感觉。那时的子桑越看着他竟然有点陌生:南山的规矩和侮辱的生活压抑风华太多了。不过更多的是骄傲,子桑越吃着汤圆,目光却一直追随着风华,连嘴里芝麻的甜味都顾不上了:那个能说会道,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少当家,是我的人。
六年前的滋味还在心头,甜蜜和自豪触手可及。
风华好容易得空去柜台擦擦汗,算钱的姑娘就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。风华有问必答,和姑娘有说有笑。他斜靠在柜台旁边,一直看着子桑越的方向。
风华眨了眨眼,咧开嘴笑了:嘿,我在看你。
子桑越也笑,唇角上扬:嗯,我知道。
“道长在看臭小子?”坐在对面的掌柜开口打断了两人的对视。他抹了抹手掌,还有点局促不安。
也是,一个棱角被磨平的中年男人在看正值青春的少年时总归会有点自卑。
“嗯。”子桑越忙收回目光,给掌柜倒了杯茶:“刚才失礼了。”
掌柜摆了摆手:“嗨,我一个粗人哪里配什么礼节。”
子桑越敛了敛表情,放下了汤勺,也不吃饭了。掌柜的看了,赶忙问:“道长怎么不吃了?不合口味?”
“不是,只是我是晚辈,理应您先吃。”
“道长不愧是那位仙人的弟子,比臭小子好多了。”
“哪里,风华远在我之上。”
“道长就别夸他了,他什么准儿我心里头有数。”掌柜给子桑越夹了很多肉,笑道:“他能上南山是他修来的福气,去一趟我就知足了,也没指望他下来真成什么大侠。再说整天跟妖魔鬼怪打交道太危险,他啊,以后接了我这馆子,平平安安的,就行了。”
“其实风华一直挂念您,他苦练剑术,也是为了让您以后不再担惊受怕。”
掌柜有些浑浊的眼睛里亮了亮:“他啊,哎……其实他也挺不容易的。”掌柜招呼了个小二拿了壶酒来:“道长喝吗?”
“多谢掌柜,只是我不能饮酒,抱歉。”
掌柜摆了摆手,自顾自地喝:“这酒叫榜上花,臭小子最喜欢喝这个酒,小时候老说要去科举,结果上了学堂还不是不老实,不过识字了倒是挺好,比我这目不识丁的强多了。”
“他很有才,写的诗很好。”
“哈哈,这种文人东西我欣赏不来,不过说句实话,臭小子写的东西,不会差。”
子桑越点了点头:这当真是为人父母的自豪与自信。
“其实我庆幸啊,臭小子能结交道长你这样的朋友,怎么说以后也有个人看着,护着,我就是不在了,也安心。”
子桑越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掌柜,掌柜则不紧不慢地开吃了。他的虎口有疤,手也粗糙,皮肤干皱,还有洗不掉的油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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